华锐风电公布2017年报:净利润1.15亿元,扭亏为盈,申请摘帽!

华锐风电3月30日晚间披露年报,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下降85.11%;净利润1.15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上年同期亏损30.99亿元。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华锐风电3月30日晚间披露年报,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下降85.11%;净利润1.15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上年同期亏损30.99亿元。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如下:

 

1、 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690,927.0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796,172.69 元,实现扭亏为盈。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公司当年可执行订单较少,收入大幅下降,较去年同期减少 8.03 亿元,同比下降 85.11%。同时,本期解决主要零部件遗留质量问题,获得供应商质量赔偿收益 4.13 亿元;转让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 2.16 亿元;公司加大出质保及回款工作力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综合以上事项影响,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6,706,951,839.72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25.03 亿元,同比下降 2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97,442,048.57 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1.17 亿元,同比上涨 9.97%。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经过 2015、2016 年两年持续加大运维工作的力度及费用投入,已逐步恢复客户、市场信心。2017 年,公司采取集中抓重点项目的策略,积极签订储备订单。其中,新疆枫煜 EPC 项目落地,公司不仅在 2MW 市场获得了突破,在 EPC 项目建设、投资等方面也积累了有益经验。

3、风资源开发取得了一定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贵州纳雍、陕西志丹共计 10 万千瓦项目的核准工作,储备的风资源为今后风电场建设运营和主机销售打下基础。

4、 技术研发实力继续得到提升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积极推进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关键技术创新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SL3000 系列化陆上低风速风电机组平台和 SL5000 系列化海上大叶轮风电机组平台设计工作;完成了 SL2000 风电机组平台优化设计工作;积极开展高塔和高级控制算法等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完成了智能电网和调度运行优化类产品、风电机组发电量和性能提升类产品以及智慧风场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及应用工作。完成了科技部“海上风电场送电系统与并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课题、科技部“超大型增速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设计技术研究”项目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厅“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成果转化”项目的验收工作。获得了 DNV GL 颁布的在线监测系统型式认证证书,由公司主导 NB/T 31122-2017 《风力发电机组在线状态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标准获批发布,同时公司获得了国内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授权。

5、出质保和回款工作稳步推进

公司成立了出质保/回款专项小组,积极与客户沟通协调,同时提升运维服务品质,在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超额完成了全年出质保和回款任务,有效减少了质保期内运维费用支出,降低了不可控的成本风险,有效缓解了公司现金流压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6、提升运维服务水平,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针对风电项目执行特点,公司以运维子公司锐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源公司”)为主体,通过运维快速响应、技术优化升级等有效措施,大幅度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实现了 97%以上的可利用率,并有效降低了运维成本;面对风电运维市场显现的机会,公司积极参与后运维服务市场竞争已初见成效,报告期内,锐源公司后市场业务新签订单金额达 1.6 亿元,当年实现收入 0.96 亿元,其中,公司顺利完成国家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上海东大桥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5 年质保服务并实现该项目后运维服务签约。公司在风电运维市场的突破,正在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

7、拓展优势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拓展优势产业链,适应风电后市场专业化需求,公司成立了包括锐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锐电科技有限公司、锐芯电气(大连)有限公司等专业化子公司,分别围绕风电后运维服务市场、风电控制系统等高端软件服务市场、电气部件维修和电器产品等后市场业务领域开展工作,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8、内部管理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财务管控力度,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对今年整体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管控。突出了战略发展部、审计监察部和法律事务部职能,增强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定、内外部风险防控方面的能力。

9、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为提高整体资产质量,实现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盘活闲置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转让给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清理闲置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负债;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供应商质量索赔事宜,其中公司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签订《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将其应付公司的质量损失赔偿金冲抵公司拖欠的货款,该事项有利于减少公司负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0、加大诉讼、仲裁案件清理力度

公司涉诉事项多,涉及金额大,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清理力度,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沟通,促成多项法律纠纷达成和解与化解,为公司的发展争取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其中,公司与Margherita S.r.l.关于采购合同争议的仲裁事项达成和解;公司与华源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就合同纠纷签署《和解备忘录》等;公司与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公司与甘肃中电酒泉第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风机退出质量保证期及合同清算协议》,就与该公司的案涉合同及修改协议书的项下争议事项达成和解等。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公司提名的董事马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面对市场开拓难,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情况,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紧抓陆地低风速、分布式、多能互补、微电网以及海上项目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布局风电产业,致力于实现“以风电产品研发制造为核心,集新能源产业投资、综合服务与金融服务为一体,多元化经营发展”的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发挥自身在 2MW、3MW 及 5MW 海上风电整机的技术优势,通过调结构、甩包袱、拓服务、促增长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将继续坚持风电主营业务,整合业务体系,打造集风资源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风机研发制造、后运维服务、分布式电源、售配电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并充分发挥资本运营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公司的资产和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创造更多盈利空间。

 

*ST锐电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8-02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华锐风电”变更为“*ST锐电”。

二、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8]0617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97,442,048.57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690,927.0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96,172.69元。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盈利能力较弱,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和第13.3.1条,公司申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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