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福州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加快发展的四条措施》的图解

入园企业参与全球海上风电项目投标,凡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按省内、省外和国际市场项目分类,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1%、2%和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600万元和1000万元。

本文由风电头条编辑整理。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windnews.cn/131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风电头条观点。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国家能源局发布会:截至2019年9月底,风电装机1.98亿千瓦

中复连众海陆通用型风机叶片LZ72.5-4.X顺利通过全尺寸静力测试并完成首套样机叶片发运

远景能源研发齿轮箱获得DNV GL认证,全球风电进入核心部件技术竞争时代

发布评论



快捷键:Ctrl+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