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12-05至2018-12-11。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12-05至2018-12-11。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本文由风电头条编辑整理。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windnews.cn/316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风电头条观点。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湘电风能携全新海上6.X-7.XMW风力发电机组-XTREME平台机型亮相2020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张雷:打破绿色发展的体制“玻璃门” 让分布式能源成为电力市场化的有生力量

快讯 |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5亿千瓦 同比增14%

发布评论



快捷键:Ctrl+Enter